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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

教学单位

2021-11-26

11071

马克思主义学院介绍

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学校领导独立设置的二级教学机构,主要承担全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,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,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和相关管理等工作。下设马克思理论教研室、法律教研室、形势政策教研室。负责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》、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和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,同时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经济法、税法、建筑法规等课程。

教师队伍以中青年教师为主,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、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,初步形成了一支政治坚定、基础扎实、结构合理、素质较高、团结奋进、爱岗敬业的教学科研团队。

 

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

一、承担学校的“思想政治理论”“形势与政策” “法律”和“心理健康教育”等课程教学工作任务,协助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
二、注重师资队伍建设,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,落实各级各类学术骨干教师的培养措施。

三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,以提高全体教师的整体教学和科研水平,定期组织集体备课、专题讨论、观摩教学等教学科研活动。 

四、抓好课程建设工作,制定课程建设规划,不断完善课程教学所必备的大纲、教材、教案等资料、教学方法体系、测试和评价手段、教学管理制度等,负责教师的教学质量检查和年度考核等工作。

五、建立学习和会议制度,定期召开教研会议,学习业务、交流经验、研究、检查、总结教研室工作,并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改革提出建议。

六、建立正常的文件、资料、档案管理制度,注意收集和保存重要教学文件和资料,以备各类教学评估、上级检查及改进自身工作。

七、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相关各级各类的大赛工作。

八、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
办公地址: 辽阳市太子河区南郊街11号南校区3号教学楼5层510、511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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